来源:碳索 时间:2022-03-25 14:05 浏览量:
临时用地有哪些种类?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结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实践,临时用地包括两类:
一是工程建设施工临时用地。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的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办公和生活用房,包括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临时工棚等使用的土地;直接服务于工程施工的辅助工程,包括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搅拌站、钢筋加工厂、施工及运输便道、地下管线施工、地上线路架设等使用的土地。
二是地质勘查过程中的临时用地,包括厂址、坝址、铁路、公路选址等需要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进行勘测,探矿、采矿需要对矿藏情况进行勘查勘探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等。
另外,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灾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此处规定的临时用地应指因抢险救灾临时用于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的用途而使用的土地。
如何申请临时用地?
符合临时用地申请条件的,需要使用临时用地的单位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需要复垦的,还要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的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在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临时用地时,应提交项目建设、地质勘查有关批准文件和签订的土地使用合同、土地复垦方案或者土地复垦方案已审查通过的意见等资料,申请临时使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