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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 全面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

来源:碳索 时间:2022-07-06 10:45 浏览量: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对黄河保护和治理提出了明确要求,“水土保持不是简单挖几个坑种几棵树”“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加强协同配合,推动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发出了“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两年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推动《水土保持法》贯彻落实为抓手,以切实看住人为水土流失为目标,聚焦黄河上中游流域水土保持管理主责主业,认真开展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流域水行政执法和司法联动,全面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奋力推动新阶段黄河上中游流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

  举全局之力 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落地落实和水利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由水利部指导启动,黄委组织实施,分部署启动、清理排查、集中整治、“回头看”4个阶段。按照水利部和黄委的统一部署,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骨干力量,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等不利因素影响,举全局监督力量,全力以赴,自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全程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工作,组建专业技术队伍,协助完成全流域各级审批生产建设项目甄别梳理、数据录入工作;督促监管的50个部管违法违规项目提前完成整改;协助制定了三轮督导检查工作方案,带队完成了7次省(区)督导检查任务,组织四个基层局协助委属单位完成12次省(区)督导检查任务,共派出46名督导检查人员,历时50余天,抽查了71个市、县620多个项目,完成了督导检查工作报告和情况通报,圆满完成三轮督导工作,全力推动黄河流域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以实际行动推动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协力共促 建立水行政与司法协作机制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根据黄委《黄河流域跨区域跨部门水行政联合执法机制指导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流域机构、河湖长和检察机关的作用,深化“流域管理机构+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依法治河管河新模式,黄河上中游管理局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陕西省河湖长制办公室、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水利厅、陕西黄河河务局签订印发《关于建立陕西省黄河流域监督协调机制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作意见》,针对侵害黄河流域河湖保护、水资源、水土保持、采砂及水工程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在水土保持方面,重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向黄河上中游流域各省(区)河湖长制办公室、水行政主管部门、检察机关发出建立管理协调机制倡议,得到各省(区)积极回应。对黄河流域建立“流域管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联合执法机制,形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司法合力,共同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的示范推动作用。

  履职尽责 夯实水土保持监管责任

  为充分发挥流域机构“统”的优势和地方政府“管”的效能,按照水利部部署和黄委安排,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自2019年起连续三年开展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管履职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通过现场抽查地方审批在建项目、查阅项目资料、查阅水行政主管部门档案资料,抽查地方水行政部门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验收管理、行政执法、补偿费征收、生产建设活动监管等工作情况,完成甘肃、青海、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陕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7次省级履职督导检查,抽查了52个地方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在建项目和104个2019-2021年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遥感监管查处项目,向黄委报送了分省督查报告和“一省一单”整改意见。通过履职督查,扎实推进了逐级履职督查制度,层层夯实了地方水土保持监管职责,推动水土保持强监管常态化、规范化。

  强化落实 严格部管项目监督检查

  根据水利部、黄委统筹安排,按照规范监督检查行为、统一监管流程和标准,以无人机、卫星遥感等信息化技术为支撑,推动部管项目严格化、精细化、全覆盖监管。三年来,综合运用“互联网+”、书面检查、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监督检查水利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项目191个,对整改发现的问题推行清单制度,实行台账管理,严格整改意见跟踪落实和违法违规行为责任追究,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25个生产建设单位进行了约谈,有力保证了部管在建项目按“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同时严格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严格对照验收标准和条件,深入现场抽查各防治分区水保措施情况,对不符合验收程序和标准的2个项目,给出了“视同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不合格”的结论,切实提高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

  创新手段 强化新技术在监管中应用

  不断创新监督检查手段,加大卫星遥感和无人机技术在监管中的应用,推动实现卫星遥感影像初判、无人机调查取证、现场复核的一系列全过程精准精细化监管,2021年无人机应用率达82%以上。运用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黄河流域(片)部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部管生产建设项目QQ交流平台,通过交流平台实现部管项目在线管理、信息交流、监测报告上报、整改情况上传等。为及时准确发现、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掌握部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情况,提升了监督管理信息化水平。

  丰富载体 多维度多方式宣传水土保持法

  以《水土保持法》修订施行纪念日为契机,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法治宣传教育,注重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管水进程。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联合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部门开展宣传活动、编印水土保持宣传画册、印发宣传彩页、张贴宣传画、悬挂宣传条幅、组织开展水土保持法知识答题活动、撰写发表宣传文章、在电子屏上滚动播出宣传标语、项目QQ工作群、微信朋友圈发布宣传图画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开展水土保持法宣传,开展送法进乡镇、社区、企业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宣讲法规政策,倡导社会公众珍惜水土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提高水土保持的公众认知度和社会参与度,进一步提升法律宣传社会影响,为黄河流域(片)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治理黄河,重在保护,要在治理。”“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下一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黄河源头区、子午岭-六盘山国家级重点预防区及重点支流源头区的预防保护力度,强化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强化司法联动协作,保障水土保持法全面落实实施,全力推动黄河流域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