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碳索 时间:2022-02-18 17:15 浏览量:
1.完成2020年度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及分析评价。分级完成全国、各省、市、县级行政区水土流失状况监测及动态变化分析评价成果,定量掌握大江大河流域及主要支流、全国水土保持区划一级区、重点关注区域水土流失面积强度及消长变化情况,发布年度《中国水土保持公报》。部直属有关单位要对部分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公园开展水土流失状况监测评价。
2.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要进一步完善水土流失动态监测技术指南,会同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持续开展全国、各级行政区、重点流域区域以及部分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地水土流失状况及动态变化、生产建设活动地表扰动及人为水土流失状况等监测评价工作。
3.编制《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规划(2023—2028年)》。水利部组织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及有关单位在分析总结近年来全国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做好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今后一段时期动态监测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技术路线。
4.完成《水土保持监测站点优化布局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要加快工程前期工作进程,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工作,推动工程早日立项实施。
5.建立水土保持监测设备计量检定和检验检测制度。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要分类制定水土保持监测设备计量检定和检验检测方案。推动建立水土保持监测计量制度,为提高水土保持监测设备可靠性和监测数据准确度奠定基础。
6.强化水土保持信息化应用与管理。流域管理机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无人机、移动终端等先进技术手段在生产建设项目和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现场检查中的应用力度,及时规范录入各类水土保持数据,加强数据库建设和数据分析共享,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