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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5连问(系列5)

来源:碳索 时间:2022-01-27 17:31 浏览量:

01.


湖泊水环境提升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外源污染控制工程、内源污染控制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和水质监测工程,可以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吗?

答:湖泊水环境提升工程属于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02.


光伏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按光伏租赁范围收取还是按实际扰动地表面积计取?

答:光伏发电项目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应当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

 

03.


砂石厂、露天矿的矿区划定矿区面积远远大于实际开采面积,在计算补偿费时,不扰动的矿区面积是否应该计入补偿费计算范围。

答:砂石厂、露天开采矿山,属于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建设期间,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征占用土地面积指的是征占用土地的全部面积,不是仅指扰动矿区的面积);在开采期间,按照开采量计征。

 

04.


特色旅游小镇建设项目配套有医院、小学、幼儿园、农业学院,哪些是可以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的?

答:根据有关规定,建设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服务设施、孤儿院、福利院等公益性工程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因此,特色旅游小镇建设项目中的医院和幼儿园属于免征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在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时,可以将其占地面积从计征总面积中扣除。同时,小学和农业院校如果属公办学校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属于免征情形,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05.


民办的小学、中学、大学是否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答:建设学校等公益性工程项目(包括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以及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建设的教育教学设施)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民办的小学、中学、大学如果属于上述范围,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否则,应当依法依规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