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水资源论证公司,为消除青海省淤地坝长期运行以来形成的病险隐患,确保工程安全、稳定、可持续发挥效益,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展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二期核实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江苏水资源论证公司,青海省已完成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二期认定核实工作。
按照水利部和黄委的相关要求,省水利厅于2020年9月底组织召开工作会议,江苏水资源论证公司,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安排部署青海省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一期评估和二期核实工作;督促各相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县级认定工作,并出具认定报告。省水利厅在各县(区)认定的基础上,分别于10月中旬和12月初委托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省级核实工作,江苏水资源论证公司,并由第三方技术单位出具了《青海省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核实工作报告》和《青海省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核实工作记录汇总》。
青海省此次共认定核实病险淤地坝31座(骨干坝14座,中型坝17座),名录已上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和黄河水利委员会。黄委水保局于11月中旬对第一批次的认定核实工作进行了抽查,并下发复核抽查的反馈意见,各相关县(区)均已按照核实报告和复核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县级认定报告。
目前,省水利厅已印发《关于中型以上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二期认定核实结果的通报》,对此次认定核实的成果进行了通报,各相关县(区)已按照相关成果完成2021年度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的初步设计及审查工作,并积极推进项目储备工作,有力地保证淤地坝的安全运用,保障下游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